采取“銷售提成(報酬)+獎金”的分配方式,這種報酬方式符合多勞多得的社會分配原則。
1、分配制度
我公司(si)按(an)月支付(fu)直(zhi)銷員(yuan)的勞動報酬。支付(fu)給直(zhi)銷員(yuan)的報酬只能按(an)照直(zhi)銷員(yuan)本人直(zhi)接(jie)向消費者銷售(shou)(shou)產(chan)品(pin)的收(shou)(shou)入計算,報酬總額(銷售(shou)(shou)提成、獎金及(ji)其(qi)獎勵(li)等)不得(de)超過直(zhi)銷員(yuan)本人直(zhi)接(jie)向消費者銷售(shou)(shou)產(chan)品(pin)收(shou)(shou)入的30%。公司(si)禁止團隊計酬。同時直(zhi)銷員(yuan)的收(shou)(shou)入按(an)國家有關(guan)規定(ding),其(qi)個人所得(de)稅應(ying)交部分由公司(si)代扣代繳。
具體計算(suan)方法是:

2、報酬金額(e)發放管理辦法
(1)按月計發。以每月15日為結算日,結算數額由分支機構審核,公司總經理審批;
(2)按照國家對個人所得稅交納的有關規定計稅,由公司代扣代繳;
(3)每月15日將上月發放情況報商務部備案。